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时,不仅处死了兄长李建成和弟弟李元吉,还将他们的儿子全部诛杀。这种斩草除根的做法,正如白居易诗中所言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不过令人意外的是,李世民对兄弟的妻女却网开一面,将她们全部送入掖庭为奴。
这种做法其实是隋唐时期的惯例。当时谋反罪臣的男丁必死,女眷则多被充入掖庭。比如武则天掌权时,就将上官仪家的女眷发配掖庭,著名才女上官婉儿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。李建成和李元吉各有五个女儿,玄武门之变后也都遭遇了同样的命运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些女孩进入掖庭后并非直接为奴。由于她们年纪尚小,李世民安排由李建成的正妻郑观音和李元吉的正妻杨氏负责抚养。其中杨氏后来被李世民纳为妃嫔,还生下了曹王李明。
展开剩余63%关于李建成的五个女儿,史料记载甚少。只有次女李婉顺的生平较为详细。玄武门之变时她年仅四岁,随母亲郑观音在掖庭长大。贞观十三年,17岁的李婉顺被册封为县主(低于太子之女应有的郡主爵位),后嫁给通事舍人刘应道。夫妻感情甚笃,李婉顺40岁去世后,刘应道终身未再娶。
相较之下,李元吉五个女儿的生平更为清晰:
1. 新野县主李令,2岁时遭遇变故,13岁获封,14岁下嫁金陵县男之子。因无子嗣,丈夫纳妾后郁郁而终。
2. 归仁县主为庶出,18岁获封后嫁长道公次子,生活安稳,享年44岁。
3. 寿春县主嫁表哥杨豫之(隋朝皇族后裔),后因与永嘉公主私通被杀,其结局成谜。
4. 文安县主15年后嫁表兄段俨,26岁早逝,无子嗣。
5. 和静县主较为特殊,嫁太子舍人薛元超后育有三子,但儿子们均未继承家业。
从这些女子的封号可以看出,李世民有意将李建成(原太子)与李元吉(亲王)的女儿同等对待,以此淡化李建成曾经的太子身份。这些记载主要来源于《旧唐书》和《新唐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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